【政制解惑】「一國兩制」權力來自中央 湯家驊:三權分立非香港憲制安排

教育局刪除通識教科書中的「三權分立」內容,引起社會爭議!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和特首林鄭月娥日前先後表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三權分立」僅指精神上,憲制上香港並無「三權分立」,因所有權力來自中央。但他認為,社會對這概念越是混淆,越應該多作討論。

教聯會副主席、將軍澳香島中學校長鄧飛亦認為,今次政府糾正教材內容是「遲到好過無到」,以免將一些以訛傳訛的觀念繼續傳播下去,誤導下一代。

文:潘翠華

香港回歸23年以來,其實每一屆政府都就「三權分立」這問題出現過爭議,但每次大家都各執一詞。湯家驊認為,其實雙方只是着眼於「憲制安排」和「政治理念」這兩個層面上,而兩者可以並存,並無矛盾。

「三權分立」僅屬政治理念

湯家驊說,所有部門包括立法和司法,都是向特首問責。
湯家驊說,所有部門包括立法和司法,都是向特首問責。

「你說香港在憲制安排上是否三權分立?當然不是。因為香港不是一個獨立政治體系或獨立國家,所有權力都來自中央。而根據《基本法》,所有部門包括立法和司法部門,都是向特首問責,而特首是代表全港向中央問責。」湯家驊解釋。

但若在精神層面上,湯家驊就認為「三權分立」是存在的:「因為我們有權力上的分野,有互相制衡的制度。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互相制衡,這些形式都屬於三權分立的其中一種程度。」他認為權力分野是一國兩制實踐下的政治現實,確確實實存在,這些有和無的爭拗,其實頗為無謂。

英美皆無「三權分立」體制

林鄭月娥澄清本港沒有「三權分立」。(中通社)
林鄭月娥澄清本港沒有「三權分立」。(中通社)

湯家驊指出,觀乎全世界的國家和地區,絕少有絕對「三權分立」的制度,香港沒有,不是甚麼特別奇怪的事。

「譬如美國就不是真正的三權分立,因為美國總統的權力極大,行政主導,很多時不受議會制衡。其實香港的制度都是模仿美國制度。美國的高等法院法官是由總統提名,經議會確認委任,所以司法系統也不是完全獨立於行政系統。」

而英國就更加不是行使「三權分立」制度,湯家驊解釋:「英國行政和立法的分野非常模糊,因為他們的首相是議會的大多數領袖,所以和議會關係較為密切,並無明確界線。在最高法院成立之前,英國的樞密院和最高法院,都同是議會一部分,所以亦不是三權分立。」

社會混淆概念應多加討論

有評論指前任和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和馬道立,都分別提過「三權分立」,湯家驊解釋,其實他們說的是英語「Separation of Powers」,即「權力分立」。他認為李官和馬官所指的都是政治概念,而非憲制上的安排。

至於教育局刪去「三權分立」字眼,湯家驊覺得社會越是對這些概念有混淆,越應該多作討論:「不要說是中學生,就算是立法會議員對此的認知都不是太深入。」因此他認為學校不應該完全不談,特別是要讓中學生多了解「三權分立」在憲法上的定義以及實際上的運作,其中有甚麼分別。

「三權分立」概念錯誤以訛傳訛 鄧飛:教育局僅「糾正」非「刪除」

鄧飛指,通識科課程內容過於集中在政治議題上,應撥亂反正。
鄧飛指,通識科課程內容過於集中在政治議題上,應撥亂反正。

教聯會副主席、將軍澳香島中學校長鄧飛,則認為教育局今次的變動是「遲到好過無到」,他形容這是「糾正」而非「刪除」,因為「三權分立」的觀念本身就是錯誤,而這字眼由2012年通識科開科時已存在,一直都有很多人要求修改,但教育局拖了很久都沒有做,現在下定決心糾正是好事。

望停止政治爭議 通識科回歸初心

鄧飛說,香港政府多年來已就「香港不是三權分立」澄清過很多次,《基本法》亦從未提及過香港有「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但奈何通識課本仍習以為常地以「三權分立」形容香港政制。他認為,若不糾正這些以訛傳訛的錯誤概念,並繼續傳播給下一代,那麼無論政府再澄清幾多次都無用。

對於通識科的課程和考評內容屢惹爭議,鄧飛說過往大部分爭議都集中在政治議題上,他期望往後大家回到通識科的初心,着重全面的文理兼修內容教學。

政府多次澄清 特首地位「超然」

張曉明曾表明香港不是「三權分立」,特首權力超然於三權之上。(中通社)
張曉明曾表明香港不是「三權分立」,特首權力超然於三權之上。(中通社)

翻查資料,過往社會對於香港是否「三權分立」的爭議時有發生,特區政府亦曾多次澄清,但仍有法律界和學者不斷唱「對台戲」。當中最大的爭議發生在2015年,時任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一個公開場合上,澄清香港不是「三權分立」,特首權力「超然」於三權之上。

梁振英在任期間也曾公開表示,特首地位是比較「超然」。2016年10月,他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立法會容許梁頌恆和遊蕙禎重新宣誓一事提出司法覆核,被批評行政干預立法,破壞「三權分立」,當時梁振英就強調自己是依法辦事。他曾經解釋,香港是特別行政區,而香港所有權力皆由中央授權。由於中央只任命行政長官及行政長官提名的主要官員,所以行政長官地位確實「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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